富强、民主
文明、和谐
第十八期,本期共梳理了1979年至1982年中共党史事件,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!
1979年1月1日 全国人大会常委会发表《告台湾同胞书》
地点:全国
全国人大会常委会发表《告台湾同胞书》指出:实现中国的统一,是人心所向,大势所趋。我国领导人已经表示决心,一定要考虑现实情况,完成祖国统一大业。我们建议双方首先结束军事对峙状态;尽快实现通航通邮;发展贸易,进行经济交流。当天下午,全国政协就此举行座谈会,邓小平在会上发表《解决台湾问题,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提上具体日程》。
1980年1月16日 邓小平召集会议《目前的形势和任务》
地点:北京
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作《目前的形势和任务》的讲话,指出80年代我们要做的三件大事:第一,在国际事务中反对霸权主义,维护世界和平;第二,台湾归回祖国,实现祖国统一;第三,加紧经济建设,就是加紧四个现代化建设。三件事的核心是现代化建设。这是我们解决国际问题、国内问题的最主要的条件。实现四个现代化所必须解决的四个前提是:第一,要有一条坚定不移的、贯彻始终的政治路线;第二,要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;第三,要有一股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;第四,要有一支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、具有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干部队伍。
1980年5月23日至29日
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
地点:北京
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。全会讨论通过了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;讨论了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修改草案;通过了《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》。全会增选胡耀邦、赵紫阳为中央政治局常委;决定重新设立中央书记处,选举胡耀邦为中央书记处总书记。邓小平作出《坚持党的路线,改进工作方法》的重要讲话,着重强调了关于坚持党的政治路线、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问题。全会批准了汪东兴、纪登奎、吴德、陈锡联的辞职请求,免除或提请免除他们所担负的党和国家的领导职务。全会决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建议修改宪法第四十五条,取消公民“有运用大鸣、大放、大辩论、大字报的权利”的规定。全会还通过了《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》,恢复刘少奇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、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名誉。
1981年6月27日至29日
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
地点:北京
全会一致通过《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》,此次决议肯定了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,实事求是地评价了建国32年来的功过是非,彻底否定了"文化大革命"和"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"的理论。全会一致同意华国锋辞去党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请求。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主席;赵紫阳、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;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;由胡耀邦、叶剑英、邓小平、赵紫阳、李先念、陈云、华国锋组成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。增选习仲勋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。
1982年9月1日至11日
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
地点:北京
大会通过的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,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,对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各项组织制度、党的纪律作了更充分、更具体的规定。新党章清除了“十一大”党章中仍肯定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”等“左”的错误,吸收了“七大”和“八大”党章的优点,并根据新时期执政党的特点,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。大会通过了《关于十一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》、《关于〈中国共产党章程〉的决议》和《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》。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,标志着党成功地实现了具有重大历史性意义的伟大转变。 它开始把中国带入建设有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的政治轨道,并以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永远载入史册。